什么是UIIA协议?如果你从来没听过,没关系,今天一起学习。
如果你很熟,恭喜你,我们一起复习一下。这么说吧,即便你从来不知道UIIA协议的存在,只要你在美国涉及拖车业务(这里特指国际海运集装箱),这个协议就和你有关。如果你已经有自己的拖车行或者准备成立拖车公司,那关系就更大了。
趁着周末,充分发挥nerd精神,把最新的UIIA协议(也就31页吧)看完了(全文的链接:https://www.uiia.org/documents/newuiia-Home.pdf),因为不是很长,看得比较仔细。现在就来介绍一下这个协议,拖车公司为什么要参加这个协议?对具体的拖车业务有何实际影响?
UIIA的全称是 Uniform Intermodal Interchange and Facilities Access Agree。这个协议的目的是 “The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 hereby acknowledge their respective responsibilities in one Party’s access to the Premises of the other for the purpose of interchanging intermodal transportation Equipment and further establis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under which such intermodal Equipment will be used.” 这个法律定义很长,翻成白话就是UIIA的协议规定了多式联运设备(集装箱或车架)交接使用时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UIIA协议是由北美多式联运协会(IANA,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North America)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的,参加协议的一方每年需交费。
简单来说,协议的参与者有两方:设备提供商(Equipment Provider, 简称EP)和拖车公司(Motor Carrier)。EP有谁呢?船公司,铁路公司和车架租赁方(比如Flexi Van)。协议的条款里规定了拖车公司使用设备提供商的设备(集装箱或车架)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滞柜费和车架费的收取问题。
协议的使用范围非常广,目前美国有近8000家拖车公司已经加入协议,所有的船公司(主力+新船东)作为设备提供商也是协议的成员。船公司或者拖车公司为什么要加入该协议呢? 拖车公司不能随便便便就把船公司的柜子拖走,在拖柜之前,双方必须有协议。如果船公司自己和每家拖车公司签协议的话,工作量可想而知。审理每家拖车合不合规(比如保险)就是个艰巨的工作。同理,每家拖车公司也必须跟十几家的美线船东单独签约,耗时耗力。UIIA协议建立了行业的通用标准,以第三方的名义,规范了设备提供方和使用方的权利和义务,极大地节省了船公司和拖车公司的管理工作,增加了操作效率,并提供有效解决争议的渠道。
船公司、拖车公司如何加入?必须满足几个硬性条件:有效的SCAC代码(由另外一个协会the National Motor Freight Traffic Association发布);7天24小时的电子沟通能力,保险要求(对拖车公司),拖车公司的US DOT(交通部)号和MC Number(就是Operating Authority,由政府机构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颁发)。由此可见,在美国成立运营一家拖车公司可不容易(US DOT Number+MC Number+各种保险),至于US DOT Number 跟 MC Number 有什么区别,就不在本文展开讨论了。
关于保险, UIIA对拖车公司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有两个:commercial automobile insurance (车辆险,并把设备提供商加入受保人)和general liability insurance(一般责任险),每个险种的保额至少是一百万美金。规定一定数目的保险可以保证各方的利益,万一发生意外的话。UIIA作为管理方来把这道关,给设备提供商省了很多合规管理的时间。
关键的信息来了。除了规定拖车公司和设备提供商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外(比如附录里列明各方关于设备检查和维修的责任,具体的大家可以自己看),UIIA还对滞柜费和车架费的收取做成明确的规定,所以这里大家要看仔细了。
关于设备提供商(比如船公司)开具滞柜费(detention),堆存费(demurrage)或车架费发票的时间问题,UIIA的规定是这样的:设备提供商必须在拖车公司归还设备(集装箱或车架)后的60天之内开发票给拖车公司,否则他们将失去收回这些费用的权利。还有,如果发票开给了错误的一方,设备提供商必须在收到错误发票的公司提出异议的30天内,或者在原有60天期限内,开票给正确的一方,以两个日期中晚的那个为准。就是说,开票方必须在设备归还后的90天之内开给正确使用设备的拖车公司。在这里补充一点,由于各种原因,船公司超过60天后才开出滞柜费/车架费时有发生,大家应该也深有体会。虽然UIIA协议设定了60天的期限,超过之后拖车公司有权不支付费用,船公司可以把发票开给提单的收货人,这种做法不受UIIA协议的约束,最终客户还是对这些费用负责,虽然晚开发票对各方的工作都会造成困扰。
除了对开票的时间设限,UIIA协议的附录里还规定了详细的有争议费用(设备使用费, 如滞柜费,车架费,还有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的仲裁流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同样,也是IANA负责仲裁,做成仲裁的时间大概是收到申请后的45天。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拖车公司拖欠无争议的费用,设备提供商有权利在停止协议前三天通过IANA邮件通知拖车公司,如果欠费不解决,协议将停止,拖车公司将无法再拖柜或使用车架。同理,如果费用结清,设备提供商需通过IANA邮件通知拖车公司重启协议。前几年美线货量凶勐,拖车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UIIA协议的存在和不断的更新给业界统一的做法和管理做出了贡献。目前货量处于低谷期,拖车的操作也鲜有问题。一旦美线货量回升,我们熟知的问题也会伴随而来。UIIA协议,再加上FMC对于滞箱费、滞港费的收取问题的条例出台(Demurrage/Detention的发票应该开给谁?),希望到时困扰业界多年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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